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15日征求意見期間,在征收范圍內和鏡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,在公示期限內,未收到群眾反饋意見建議。對《征求意見稿》未予以修改。
特此公告。
2022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