鏡湖區城市管理局:《鏡湖區垃圾分類情況》新聞發布會
發布時間:2021年10月26日上午9:30分
發布地點:鏡湖區城管局五樓
發布單位:鏡湖區城市管理局
主 持 人:孟夢
發 布 人:劉海濱
發布內容:2021年鏡湖區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
2021年鏡湖區圍繞“分類成果鞏固提升、示范片區創建推進”兩大目標任務,打通宣傳發動、撤桶并點、分類投放、分類運輸、分類暫存、分類處置“六個環節”,建立組織領導、考核評價、資金保障、正向激勵、調度督導、教育培訓、執法保障“七個機制”,把垃圾分類做實做細。現將有關情況發布如下:
一、 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
1.分類覆蓋率持續提升。自2019年我區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以來,我區366家黨政機關、學校等公共機構和82個居民小區已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。2020年3月-12月,爭創1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。赭麓街道示范片區范圍內30家黨政機關、學校等公共機構和30個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已達到全覆蓋。目前,生活垃圾分類政策體系、標準體系、設施體系和收運體系基本建立。
2. 提高認識,加強領導,廣泛宣傳發動。召開垃圾分類工作相關會議26余次。組織開展街道、社區、督導志愿者隊伍、居民小區物業公司、六大體系宣講培訓會86場次,參加人員1721人次。在各級媒體上發布的宣傳報道圖片、報道鏈接等67篇。新增、更新59處戶外公益宣傳廣告。
3. 持續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,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活動,持續加強入戶宣傳,力爭做到人人知曉,并發放一封信、征求意見表、分類宣傳手冊、環保購物袋等合計9763份。完成2部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片的拍攝工作,并在轄區黨政機關、學校等公共機構、居民小區有LED屏幕的進行播放。
4. 加大監督管理督查考核力度,區分類辦每月對轄區抽取36家黨政機關、學校等公共機構、36個試點居民小區開展專項檢查119次,對于檢查的混投、混放、混運、分類設施不到位、設施損壞、設施維護清洗不到位、督導志愿者隊伍履職不到位、各項制度和臺賬不健全等問題以通報的形式發給各街道、相關職能部門整改反饋。目前已經下發通報18期。組織開展多部門聯動檢查和分類執法163次,罰款金額7450元。
5. 探索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和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網絡“兩網融合”,弋磯山街道引入再生資源回收亭和定時定點垃圾房市場化公司,通過前期的廣泛宣傳,街道+社區+物業+市場化公司積極配合,把長江灣1號打造為新模式、新理念的垃圾分類試點小區,通過投放獲得積分,兌換禮品,調動了群眾的積極性,得到小區居民廣泛參與和好評。目前長江灣1號小區,已經完成再生資源回收亭、定時定點垃圾房的建設,并落實小區內撤桶并點工作,通過試運行,現已建立成“兩網融合”的試點小區。
6. 持續推進收運體系建設,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網絡,合理確定分類運輸站點、頻次、時間和線路,配足、配齊分類運輸車輛。規范有害垃圾中轉點運行管理,統籌建立由有害垃圾收集點轉運至中轉點的前端收集轉運體系,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處置量統計工作,做到賬物相符。
二、下一步工作計劃
1. 認真貫徹落實省、市關于生活垃圾分類2022年工作目標任務,不斷鞏固提升黨政機關、學校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效,扎實推進居民小區開展垃圾分類工作,提升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的覆蓋率。
2.持續開展集中宣傳培訓,開展生活垃圾分類“五進”(進社區、進機關、進學校、進企業、進公園)宣傳培訓活動。
3. 加強居民小區分類設施的維護、整潔、垃圾日產日清,強化落實撤桶并點、督導員在崗情況、集中投放點設置及容器配備、有害垃圾暫存點管理、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堆放點、分類收運的管理,確保分類實效。
最后,感謝大家對鏡湖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關注和支持,謝謝大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