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1年5月28日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)
根據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第四十四條第九款的規定,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,鏡湖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魯先貴為代理區長。